2.1 項目名稱:隆回縣公安局灘頭派出所建設工程施工。
2.2 建設地點:隆回縣灘頭鎮。
2.3 規 模:新建業務用房一棟以及相關配套工程,總建筑面積約1405.59㎡。
2.4 工期要求:365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業主通知為準)。
2.5 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合格工程驗收標準。
2.6 保修要求: 按建設部2000年80號令。
2.7 招標范圍:建筑工程、裝修工程、安裝工程,具體詳見本項目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處于有效期內);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為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沒有在建項目;
3.4 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按照湘建建【2015】57號文要求配置;即至少項目負責人1人,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質量員1人;技術負責人要求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技術負責人崗位和質量員崗位可兼任,施工項目部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不得同時在其它建設工程項目中任職。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15.1項要求;
3.5 擬任本次投標的關鍵崗位人員必須是本企業在職職工,關鍵崗位人員均需提供勞動合同及由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連續6個月(2017年7月-2017年12月)的養老保險證明資料,并提供養老保險證明查詢網址、賬號和密碼。
3.6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應提供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如不能提供真實性證明的,則在投標函部分規定處提供證書真偽查詢官方查詢網址及結果)。省外企業應提供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建工程證明,技術負責任人和質量員除外(如不能提供無在建證明的,則在投標函部分規定處提供其官方查詢網址及結果)
3.7投標人不得出現下述情形,否則按廢標處理:(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3.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號文件中“綜合評估法Ⅰ”,及執行邵建發【2013】118號文件規定。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1)投標人須交付投標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元)。
(2)遞交方式:投標人在邵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ww.sysggzy.com)查閱本項目招標公告,在網頁上方點擊“獲取投標保證金賬號”按鈕,填寫手機號碼,以短信方式獲取本項目(標段)的子賬號,該信息單載明的賬號為交納本項目(標段)投標保證金的唯一賬號,請注意保密。
注: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的銀行基本賬戶轉出。
(3)投標保證金必須在轉賬票據的用途欄或備注欄中注明“隆回縣公安局灘頭派出所建設工程施工”的投標保證金,如果沒注明是“隆回縣公安局灘頭派出所建設工程施工”的投標保證金,由此造成無法查實是否到賬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4)請將投標保證金于2018年1月19日17:00前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管理,以到賬為準。
6.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8日(節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時間,下同)到隆回縣建設工程管理站招標代理工作人員處領取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等資料。領取資料時,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擬任本項目的關鍵崗位人員必須親自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場,并提交如下證件資料原件:
⑴單位介紹信(招標公告發布后開具);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⑶營業執照副本;
⑷資質等級證書副本(若可通過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復印件二維碼查詢情況的,可不提供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
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⑹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⑺擬任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證及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任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擬任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的崗位證書及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C證;
⑻擬任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和由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連續6個月(2017年7月-2017年12月)的養老保險證明資料,并提供養老保險證明查詢網址、賬號和密碼;
⑼招標人出具的投標單位現場簽署《保密承諾書》的證明;
⑽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應提供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如不能提供真實性證明的,則在投標函部分規定處提供證書真偽查詢官方查詢網址及結果)。省外企業應提供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建工程證明,技術負責人和質量員除外(如不能提供無在建證明的,則在投標函部分規定處提供其官方查詢網址及結果);
⑾省外企業應提供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入湘施工登記(處于有效期內);
上述資料①、②、⑨留原件,其余資料留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須和投標文件中資料一致。逾期不予辦理。
6.2招標文件售價400元/本,工程量清單及圖紙售價400元/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網上答疑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隆回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上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6.4投標人應自行在隆回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關招標資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標人應及時關注網上相關招標信息,如有遺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載或下載不完整)招標人概不負責,所造成的投標失敗或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7.投標文件的遞交時間和地點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1月25日9時30分,地點為邵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開標室見當天開標電子屏)(地址:邵陽市雙清區邵陽大道行政中心附樓)。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或投標人未按本項目招標公告第6.1款規定獲取招標文件的,招標人將拒收。
7.3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居民身份證原件)或授權委托人(擬任本項目負責人,持授權委托書及其身份證原件)參加開標會議。
7.4 根據隆發辦【2017】2號文件,投標人中標后必須在隆回縣設立獨立項目部(或分公司)并到隆回縣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履行納稅義務。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邵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隆回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上發布。
因本項目的建設涉及到執法辦案區,凡有意參加投標的投標單位在報名時間內由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攜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授權委托人(擬任本項目負責人,持授權委托書及其身份證原件)到招標人處(隆回縣灘頭派出所)簽署《保密承諾書》,逾期不予辦理。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事項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投標監督機構為隆回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電話:0739—2975861。
招 標 人:隆回縣公安局 招標代理:湖南華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隆回縣桃洪鎮 地 址:湖南省隆回縣沿江西路2號2樓
聯 系 人:肖梅喜 聯 系 人:鄒女士
電 話:13574943030 電 話: 0739-8699169/18163811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