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HGZB-2016-140
一、招標條件
2016年度寧鄉縣市級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已由寧鄉縣發展和改革局寧發改招【2016】7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市級財政資金,招標人為寧鄉縣土地整理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華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2016年度寧鄉縣市級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整治)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具備投標資格的單位前來參與。
二、項目概況與要求
2.1項目名稱:2016年度寧鄉縣市級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整治)項目施工(分六個標段)
2.2建設規模:2016年度寧鄉縣市級農村土地整治項目涉及喻家坳鄉神武村、雙江口鎮長聯村、菁華鋪鄉菁華鋪村以及金洲鎮雙金村共計1209.31公頃,預算投資額2650萬元,招標金額為2031.12萬元。
2.3計劃工期:各標段工期均為180天(日歷天)
2.4質量標準:達到國土資源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驗收規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要求,達到合格等級。
2.5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招標范圍包含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土地平整、農田防護與生態保護工程、其它工程等(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本項目共分六個標段,均實行公開招標。
三、投標單位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3.2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項目負責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項目負責人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技術負責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其他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 【施工員、質量員(質檢員)應具有相應崗位資格證書,安全員應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C證】;以上人員均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投標單位繳納的社保繳費個人查詢單,查詢單必須蓋社保部門公章,繳費有效時間段為投標截止時間前近半年(2016年5月-2016年10月)內連續3個月】。
3.4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5]57號文件要求,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不得有任何在建項目。
3.5根據規定對中標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證原件進行押證管理,第一中標候選人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證原件開標后當即交存至招標代理機構,確定中標人后交寧鄉縣土地整理中心進行押證管理直至項目驗收。
3.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或者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3.7企業財務狀況良好,且沒有被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停業,沒有被暫停或取消其投標資格的。
3.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申請人只能進行一次性投標,投標時不對應具體標段,否則視為投標無效。本項目為農村土地整治工程,投標人在投標前須充分了解施工現場,施工過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給周邊帶來的影響及溝通與協調等事項全部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解決,并不得影響施工質量及進度。
四、投標保證金
4.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叁萬元整
4.2投標保證金的形式:各投標單位從其相應的基本存款帳戶以轉帳方式交納至以下帳號:
開戶名稱: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長沙分行寧鄉支行
銀行賬號:731904301710777
4.3投標保證金到賬順序為抽簽的先后順序。
4.4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2016年10月2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以銀行到賬為準,在抽取入圍投標申請人時予以查驗。
4.5為方便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請各投標申請人攜帶投標保證金銀行進賬單復印件及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兩份,參加抽簽會議時單獨遞交。如未遞交投標保證金銀行進賬單復印件及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造成投標保證金無法退還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五、抽取入圍投標人時間、地點及要求
5.1抽取入圍投標人時間:2016年10月26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逾期將取消其抽取資格;
5.2抽取入圍投標人地點:寧鄉縣會議中心一樓一會議室(寧鄉縣玉潭鎮二環路縣行政中心西側);
5.3投標申請人必須按本公告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代理人攜帶下列資料按本公告要求參加抽簽會議,否則將取消抽取資格;
5.3.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其身份證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5.3.2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3.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5.3.4擬任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證復印件;
5.3.5 2016年長沙市土地整理中心評為先進項目經理的應提交先進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原件查驗;
5.3.6 2016年經寧鄉縣土地整理中心評為先進項目經理的應提交先進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原件查驗及享受獎勵政策聲明函原件。
注:以上資料(除身份證原件及先進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原件外)須加蓋單位公章,依次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
5.4招標文件資料下載及抽簽費用500元。
5.5招標人于2016年10月26日10時00分在寧鄉縣會議中心一樓一會議室(寧鄉縣玉潭鎮二環路縣行政中心西側)在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對按時繳納投標保證金并按要求前來參加入圍投標申請人抽簽會議的投標申請人初步審查后采取兩步抽取法(詳見附件1)的方式,按1:4的比例抽取入圍投標申請人。各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持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參與抽取入圍投標申請人會議,并對抽取結果簽字確認。投標申請人未按時參加的,視為放棄。
六、招標文件的獲取方式、澄清及答疑:
6.1投標申請人請于本公告發布時間至投標截止時間止登錄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http://www.nxggzy.cn/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通過網絡下載的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與紙質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標申請人若對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有任何疑問,應于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將疑問發送郵件至nxggzy@sina.cn,過期不予受理;
6.3招標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于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上發布,敬請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上傳的文件為準。
七、評標辦法
抽簽確定入圍投標申請人后進行資格后審,評標辦法采用“合理定價評審連續兩輪抽取法”。
八、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8.1入圍投標申請人名單將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上公示,僅入圍投標申請人方能依據本項目招標文件參與本項目的最終投標。
8.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6年11月8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
8.3投標文件送達地點: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鄉縣玉潭鎮花明北路,寧鄉縣城鄉規劃建設局院內),具體開標室見大廳大屏幕。
8.4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及未入圍投標申請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九、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網上發布。
十、行政監督
嚴格按照現行招投標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組織招標活動,并接受招投標監督機構的行政監督。
十一、特別說明
本項目中標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施工單位必須簽訂合同并提交10%的履約保證金和10%的農民工資保證金;施工單位在簽訂合同15個工作日內原則上必須進場施工。如違反上述規定,建設單位有權取消施工單位中標資格。
十二、聯系方式
招標單位:寧鄉縣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寧鄉縣花明南路148號
聯 系 人:唐先生
聯系電話:0731—87858725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華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寧鄉縣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與二環路交匯處(中央領御)2棟1108號
聯 系 人:李女士
聯系電話:0731-87887809
附件(一):入圍投標申請人抽取辦法
附件(二):享受獎勵政策聲明函
附件(三):法人承諾函
附件一:
2016年度寧鄉縣市級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整治)項目施工
入圍投標申請人抽取辦法
一、抽取規則
參與抽取的各方當事人(以下簡稱“各方”)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則:
(一)各方必須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二)抽取采用抽取箱,由投標申請人在抽取箱內自行隨機抽取的方式(每人限抽一個號碼)。
(三)抽取活動在招標人的主持和行政監督等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四)各方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則與程序,嚴格遵守現場紀律,確保抽取活動有序進行。
(五)各方應認可抽取產生的結果。投標當事人對抽取結果如有異議,應當場質疑,招標人應現場予以解釋。如雙方當事人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由行政監督人員現場裁決,各方對裁決意見應遵照執行。對裁決結果不服的當事人,應在次日向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復核。
(六)不按抽取規則和要求抽取的取消抽取資格。
二、抽取資格的確定
只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取得抽取資格。
(一)投標申請人遞交了符合要求的有效抽簽資料并繳納了招標文件資料下載及抽取費用。
(二)投標申請人按招標公告要求繳納了投標保證金。
(三)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在招標公告規定的抽簽時間前進入抽取現場。
三、省、市、縣優秀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享受獎勵政策的辦法
(一)2016年湖南省土地整治局評定的省級優秀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只參與省級項目投標享受相關獎勵政策。
(二)2016年長沙市土地整理中心評定的市級優秀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只參與市級項目投標享受相關獎勵政策。
(三)2016年寧鄉縣土地整理中心評定的縣級優秀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可參與寧鄉縣內省、市級項目投標享受相關獎勵政策,但只享受一次,即在省級項目投標享受了獎勵政策的,不在市級項目投標中享受;在市級項目投標享受了獎勵政策的,不在省級項目投標中享受(需另附享受獎勵政策聲明函)。
(四)同時被評為市、縣兩級的優秀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也只享受一次獎勵政策。
(五)省、市、縣評定的優秀項目經理在不變更單位的前提下才可享受獎勵政策。
四、抽取入圍投標申請人程序
抽取入圍投標申請人程序,分兩步進行。
第一步:抽取開標時直接獲得“合理定價評審連續兩輪抽取法”第二輪抽簽資格的投標申請人。
①當符合獎勵政策的投標申請人少于等于6家時,直接入圍;
②當符合獎勵政策的投標申請人多于6家時,按其遞交投標保證金的先后順序從參與本輪抽簽的投標申請人個數的球中抽取①~⑥號球直接入圍。
第二步:抽取入圍投標申請人。
第一步未抽中入圍的符合獎勵政策的投標申請人及其他投標申請人按遞交投標保證金的先后順序從參與本輪抽簽的投標申請人個數的球中抽取①號~18號球(先進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少于6家時抽取24減優秀施工單位數)的作為入圍的投標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五、抽取結果的確認
(一)每輪次每個球抽出后,由工作人員宣布抽取號碼。并由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當場簽字確認。
(二)抽取結束后,工作人員當場宣布抽取結果。
(三)具備參與本項目投標資格的入圍投標申請人名單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及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上公示。
附件二:
享受獎勵政策聲明函
(招標人名稱):
我方聲明:
我公司在報名參加2016年度寧鄉縣市級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整治)項目施工招標,就有關事項聲明如下:
本公司的 (姓名)、2016年寧鄉縣土地整理中心評為縣級優秀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報名參加 2016年度寧鄉縣市級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整治)項目施工招標的投標。不管抽取入圍投標申請人結果如何,均不再享受2016年度寧鄉縣省級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整治)項目施工中直接入圍“合理定價評審連續兩輪抽取法”第二輪抽簽的獎勵資格。
若在投標期間發現我方聲明與實際情況不符,招標人有權否決我方投標,并沒收我方投標擔保。同時招標人有權視我方上述行為為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的行為。
特此聲明。
附:先進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復印件。
投標人: (全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獲獎項目經理: (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注:
1.此聲明函原件需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企業單位章在抽取入圍投標申請人時遞交給招標代理工作人員。未提交享受政策聲明函的投標申請人在第一輪抽取入圍投標申請人時不予考慮。
2. 2016年寧鄉縣土地整理中心評為縣級優秀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在2016年度寧鄉縣省、市級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整治)項目施工中只能享受一次進入直接獲得“合理定價評審連續兩輪抽取法” 開標時的第二輪抽簽的獎勵資格。
附件三:
(業主名稱):
我作為 (項目名稱) 的投標人,現對參與該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作如下承諾:
一、承諾嚴格按照中共湖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湖南省監察廳、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湖南省預防腐敗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快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防腐敗機制建設的意見》(湘國土資發[2011]32號)文件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投標,我公司參與投標的項目經理在國土及其他行業無任何在建工程;中標后至項目完工前該項目經理不參與其它工程投標;開標前上交投標項目經理建造師證。
二、承諾在招標投標工作中堅決不出現弄虛作假、偽造資質、圍標、串標等行為;不發生非法掛靠、倒手轉包、非法分包等違法行為。
三、承諾積極配合建設單位、當地政府及湖南省土地綜合整治局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要求履行相關規定,并接受監督與檢查。
四、如有違反上述承諾,本單位自愿接受以下處罰:中標無效,單位考核為不合格。
特此承諾!
單位名稱: (名稱) (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注:法人承諾函須由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另外單獨攜帶一份原件至開標現場,與投標文件一同遞交。